以自恐他人,不成恐罪。但很少人知道,其也是犯罪的行,成制罪。
以下路文章分享,法律不保在益上睡著的人,懂法律才能保自己!
然恐怖情人要自,好像不成立恐罪,但不代表以自威人就事喔!
刑法第304定,用暴、迫的方式,逼迫人做事,成制罪。例如你迫某人你送一封信,如果不照著你要求,你就他家人不利,候就成制罪。
我法院於暴、迫的定比,只要足以影他人的自由意志就了,不得要是「完全被制」。例,你抓人的手不他去,只要方被抓住、法任意去,就成制罪,不得要你抓的力道非常,或是方完全不得。
因此,恐怖情人然不成立刑法的恐罪,但是用自迫的方式迫他人照著他的要求做事,成立刑法的制罪。
在科技冷漠、人性疏的年代,恐怖情人越越多,不都在新上看到恐怖情人的消息,什多法的人抓去?
不少恐怖情人的伴,往往念及情,不忍耐、包容,也只是一情不、不再有下一次,因此自己咬牙接受,也怪恐怖情人然有所,但真正被追究法律任的在少。
另一原因可能是,受害者不知道恐怖情人的行其犯了法律,也他找友苦,或是找社工忙,想方法解感情或是往,但不知道法律也是一可以的途。
假如你身也有朋友面一的,你在就有足的法知可以告他法律上的利,不要再他默默承受恐怖情人的高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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