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每做超出自己明才智之事,被不不死心地下去,到句奈又好的叱。
在年大了,背後少了叨的人,但死性不改,遇到喜做的事,仍是卯起失再,失再。表面上是有父中山和生精神,穿了倒更像是固或不服。
固和不服不得是事。善固或新事物不服老,挺好。可人有智愚高下,再加上月不人,都走到河了,你是死心不死?不成真跳河以表心志不成。忘了,不到河心不死跟著的就是不棺材不掉哪。
由此看,人要分死心,倒真不是件容易事。
但分和死心的界在哪?
有什大智慧者能清楚地下公式什的告大家:「哪,就,超就死心了。」有有?有有「明文定」?黑白明可以分法分的,它在色表上你不是黑白肉眼辨的等呢,那辱生死、大是大非之,我在哪上分辨何分、死心?
人小事如我女很,去想光雪成了拿梯子想上青天,不知好歹。我可以自嘲:本人不是要成家,本人趣。
成,你家的事。要用扎出血手印是眼珠子使用度掉出,您的,姑奶奶您高就好,我。
的是。人之事,起你怎自己都行,都管不著也得管。但若要是打做出、出跟人有的事呢?啊,可麻了,一弄不好很可能得罪人的……哦,不,很可能得罪很多人。
得罪人,中有字罪。跟罪扯上嘛……就是法律了。
法律,至今止我看到的都是它是有法的人罪之工具。
真可惜。法律本是心歪掉的人走歪路一很好的正邪分界。而若是由知法者玩法,旁人看在眼中也只有徒呼了。
法律,是想犯罪的人一界,跨出界就是通往魔的不路。
人不解的是敢法律踩在下之人放火、做奸犯科、枉法、虐幼、以大欺小、父不父母不母……法律已砸在他上了,他仍不知「分、死心」何解。
是因他有心了?是,他早就已不是人了?
目太大我玩不,是去找本小看看吧。
20061030
人跟我一困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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