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思佳近成各界攻目,今天「刊」爆料房仲她刁屋主出售房子一事不心,在昨晚跟房仲後,自上火下5明,表示意爆料的刊行法律行。
以下是她的明容:
1、爆料的媒在昨晚(5/16)才假意,本人已明表示有此事,但媒已出印,法再修正,然就是有求的意思。
2、本人合法承租房子,支付房租,也已配合房仲看房屋。至於本人的「租屋地」和期限,是本人的家庭安全和私,何房仲和媒能意透露?
3、所「看房的人」如何在看房以前,就知道是我本人住在面?再者,爆料者也法出示任何明,媒也不求,就直接明公布本人居住的社名、位置,外人可以易查到,已重侵犯私。
4、道身人,就不能保有家庭安全和私?如果是房仲爆料,本人公布房仲的、房仲的,社大了解家房仲的品。
5、希望媒能配合提供所的「爆料者」,如果法提供,又法明,意,就承相法律任。
王思佳秀出她跟房仲的容。/人提供
王思佳秀出她跟房仲的容。/人提供
自: https://stars.udn.com/star/story/10088/7170838?from=udn-catelistnews_ch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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