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一本曾2003年”尤里西斯文”首的得作品,它主要探的主是,在中行社主市改革近三十年後民生活的真的生活困境。
困本位作者的一是,何民社群在整改革放下原本是受益的一群,成是被牲的主,明明中央政府已公施多有利於民的政策,如大包(家庭承包任制) ,但是民仍是社上最弱的一群,在中民光靠的收入已法活自己,非收入已成持生活的主要源之一(沿海打工的村子弟的款) ,情更糟的是,民的一年比一年沉重,是什原因造成村凋敝的景象?
本提出了重要且合理的解。
第一是地方政府部力的度膨。然中央政府已三令五申不准地方政府部向民集,派,收(三) ,而且定每年民不得超前年收入的百分之五,但是地方部仍我行我素,了私利而向民附加徵收多不合理用,然中央政府也不了,中央政府每年替地方定下多形象工程,些用都必由地方自己措,尤其在1994年分制(中央政府想藉由此次改增中央政府的行政能力)施後,地方政府的政更加沉重,所以即使中央政府力制止”三”的生,而且情已有改善,但不是釜底抽薪之。
第二也是深的原因是,中建期以所展出的”城二元制” ,村基本上是城市的後,村的人力、土地及金是因城市的需要否而作,於是在改革之後,了使城市代化能迅速展,中央政府利用低於市的格食收,以低廉的食供城市居民的需要,是一相的政策;除此之外,城市村的籍制度也使得民成次等民,法得如城市住民的社福利待遇,在城二元制的持主宰下,民生活的困境反而因改革步的加快而加。
有趣的是,本的容也部份回答我久的一疑:什中民久受到政府多不平等的待,有一具有全性模的民如台在1980年代末期的民,而只有一些在1990年代零星的民抗。
本了多民以及心民境的有之士,他普遍造成民改革放後生活困境的主要源是地方政府部的三,而不是中央政府,因中央政府已布低民的政策例,只是地方政府部不去施行。美社者William Gamson曾提到,一集行的生需要生一集行的架(Collective action frame) ,不公正目的界定(injustice)更是其中一主要的因素。
照中的例子,民不公正目的界定是地方政府部而不是中央政府,所以民抗的模通常只限於地方而法及全成一民;然,中民如果能了解造成村衰敝民生活困苦的深原因(如本所提)不只限於地方政府,包括中央政府期以建的城二元制以及改革放後村源的不合理,一全性模的民才可能生,因民的利益必透社力量的集才可能加以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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