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首有<沉君琴>的,炙人口。
若言琴上有琴,
放在匣中何不?
若言在指上,
何不於君指上?
大意是,如果琴上出的琴是琴,那,琴放置在琴匣,何琴不自?若琴不能自,那,是琴的指出的吧?那何不在琴的指上?如果都不是,琴何?
<<楞>>有云:「譬如琴瑟、箜篌、甚,有妙音,若妙指,不能,汝生亦如此。」又:「即,有亦非有。生二,是常真。」
事物皆「起」,有因必有果,因果相生,有相成。<<楞>>所言「若妙指,不能」。本是形容人悟,需要自心清及家方面的因和合,才有可能。而<沉君琴>化用佛偈意,演「法不孤起」、「有相生」的佛教「起」。
有琴弦不能,有指也不能,琴是生於指琴弦的相互作用。
物<嘉陵江水寄深上人>中亦云:「水性自,石中本,如何相激,雷空山?」同表出「有」「」相生相成的因果。
水石本,由於地的高低,江水自上而下激石,才出了音;如果水石有如此高下激的因合成,水就生;琴若空有指,而不去琴弦,琴亦生起,所「法不孤起」、「因相生」、「有相成」,世上法物,莫不如此。
按佛教之「起」,意指一切法(有法),皆因件(即因)和合而成立,此理「起」。即任何事物皆因各修件之相依存而生化(常),迦牟尼佛於象界各生起或消之原因或修件所悟的法,所「此有故彼有,此起故彼起」,以明「有』、「」相生,「生」、「死」相之理,同亦由「此彼,此彼」之理,生,除吾人明之,以涅。此起之理乃佛陀成道之悟,佛教之基本原理。
佛陀典印度外道所主之「我」,法具有「自性」、具有「在」之自性等,均予否定,而有皆相互依存,非有立之自性,此乃佛教於其他宗教、其他哲、其他思想之最大特徵,此作即此理,寓佛法於,以理之妙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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