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八八1年,交通部毛治曾宣布,大事件重。今天有家指交通部人;交通部公路局晚明,一切依程序行,8月19日前完成重程序。
公路局指出,大的受者家已在7月20日由委任律重新送申,8 月19日前就能完成「重程序」,家行商。
公路局明,7月1日就家委任律,家提出申,7 月20日收到分10家庭的18位受者家委任的公益律提出的申案。
公路局第3 工程是大案受理,7 月21日召小,定原有的作有行政疏失,公路局,由公路局以「民失任主」及「公共施安全性」的原下,撤原裁定容後,才可以重新。
公路局,同重的丘明隧道案,日前已完成重程序及商金,正等待行政院核定金。
了解,丘明隧道案的金超新台500元,超交通部限,需由行政院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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