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篇文章我己存做物之一
我很慎重的告大家
我在intalking就只有〔小嘉〕一
我不知道什你那ilovetomoko是我的分身呢?
至於你部落格有人去
你第一要先去警察局案才
可是你在第一是先去查〔小嘉〕和〔ilovetomoko〕二的ip?
用你的方法定〔小嘉〕和〔ilovetomoko〕和〔你的部落格中的路人〕是相同ip,所以定以上三人都是同一人所?!
好吧
我不懂ip是什?
所以我打算交家理
至於文章後段的文字
我想你是〔百分之百〕以上那三人是同一人才出子的文字
ok
我也去明我只有〔小嘉〕一
至於〔你的部落格中的路人〕所的文字也不是我所
至於你文章後段的文字
我先去了一下略懂法律的人
我先告知你
你可能己犯公然侮辱,妨害信用,加重,妨害名,妨害秘密
路版方便、即、自由度高,是一公、人皆可去的地方,有散布息的功能,但是在任何地方,都需要自己的言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