汐止官仍在打 北府未道歉 更
曾豪/工(北汐止)
台北代理林耀,三重淹水是人而非天,府助受,希望北市主民,省掉日的或打官司,於北市形象也有助。
段起非常有道理,但他是最格的人。我是汐止人,住在基隆河行水上的住,自八十六年屋搬入後淹水次,失重。入汐止河畔大的地目是住宅,次淹水後,才知原本水利署已本住宅的土地使用河川行水,因台北政府的失,及配合理更,建照建商大,不知情的居民。
事件生後台北政府住在汐止基隆河行水上的住道歉的,更提要的事。本社住只好聘律行代理所的「日的或打官司」。在提出後月,台北政府仍相不理,目前已提出中。同是淹水受,台北政府度截然不同,住汐止的人真的比悲哀倒楣。
【2004/08/28 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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