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有影】中泰花黑幕(上)代版「一仔啾啾」 原住:佳林海我美家
【警政 案小/北】
「原本美的家,被佳林海行破!」中泰花住宅大佳集延 10 年,十位原住第二代日前再度走上街,在台北市松山城街、春路口布抗,痛斥佳集人林海以卑劣手段法都更,致他流失所、痛失家,要求依最高法院定判容,速修遭拆破的房屋,原住得以重返家。

抗群後移至湖行善路佳潭美部,控林海在案,大粗、藐司法、不履行判,住多年心血物。住更名林海出透合夥人、前察委周哲宇,涉入多起造假、假冒法院公、恐行,甚至用有黑道背景的泉大亨仲明小弟侵踏,逼年近已80 的林添福出售中泰花利,尤其以假行拆住房屋,中更成住老先生在跳身亡的憾事。林海承在佳集仲明,而仲明也供出林海是整件事件的藏人,在令人震!

原住指,法院判,林海的合夥人周哲宇造不、假冒法院人封、告住,藉此施迫害住,林海不但自出面提告住,再用假行破房屋,住法居住。周哲宇作假已遭台高等法院於 107 年 1 月依造文罪判刑 2 年定。然其後周哲宇以「年高弱」往宜服刑後,竟藉故逃避行,逾期不入遭台北地署通,直到警方 10 月才在其北投租屋其拘提案。另有媒直他在通期,仍身舞跳舞,惹不。
「那是一段充恐眼的月,是我一子之不去的影!」原住哽咽表示,多人被控告、被拆、被迫低出售,在法院也得不到公道。外界批,晶代表受,案位於松山敦化段374 地等 6 土地,依都市更新案料示,公司合法取得 5,567 平方公尺土地,全持有百分之百,且以原住屋格 10.5 倍行收,暴力逼或法行。至於部分住不完整、不同意配合都更,循法律程序解,不扭曲事。

原住指出,民 60 年房地,已住了 30 年的家,他要我掉的,是每坪只有 10 元,我要是了,今今地我得到房子住?是你,你答?今日抗求明:依法履
行定判、立即修破屋、停止一切威,他一完整、公道且能安身的家,台社免於落劣逐良的面漩。
相:【家有影】中泰花黑幕(下)仗欺人! 住抗佳林海不遵判司法物
【警政】提醒您:
◎未判定,推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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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者:警政 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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