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官余正煌涉暴力 北起求刑3年6月
北查官余正煌涉恐取等案,查出他投失利不受,遂勾黑道暴力,私自查人,今天依反法恐取等罪起,求有期徒刑3年6月。
台北地署表示,本案被告包括涉犯行法的前券公司副理柏,官侯俊,前竹明仁南堂成全,竹明仁副傅丞胤。
根起,柏於民107年佯可投上市公司的公司,利率2%至10%,宣到期返本金及利息,收受投金共新台6427元。110年,因柏力支付分,投人才知受。
侯俊、余正煌、全多次向柏恐追,侯俊曾息已有黑道派介入,附截;全於110年8月柏面,恫「在要的1手,20就有」等,暗示掌握友,迫款。
此外,余正煌透嘉第一分局林姓查佐、姓警查柏,其做成人物,送柏;余正煌另3度在任的新竹市查站以俗「天」的系查柏,料侯俊。
因余正煌全、侯俊等人未果,遂委傅丞胤出面;傅丞胤2度柏打成、制行,柏前後款125元。
110年11月,柏躲避追而南下躲藏,余正煌找出其行,遂再次委林姓查佐查。案今年搜索,余正煌共以70元交保,已,移送戒法院理。
方,余正煌、侯俊、全、傅丞胤犯刑法恐取、人料保法等罪;另,柏犯行法、刑法欺等罪,事明,今天均依法提起公。
方表示,余正煌、侯俊身公,不循正途解,勾黑道,重破官箴,更擅用公系以做私用,踏查官操守,重公廉法,有法公正形象,建量有期徒刑3年6月和3年。
方表示,柏的行造成投人重大失,危害家金融管理秩序,欠缺法治念,不薄,求4年徒刑。
此外,助余正煌代查的林姓查佐、姓警,方,示2人犯行,罪嫌不足,予以不起分。
台北地署表示,本案被告包括涉犯行法的前券公司副理柏,官侯俊,前竹明仁南堂成全,竹明仁副傅丞胤。
根起,柏於民107年佯可投上市公司的公司,利率2%至10%,宣到期返本金及利息,收受投金共新台6427元。110年,因柏力支付分,投人才知受。
侯俊、余正煌、全多次向柏恐追,侯俊曾息已有黑道派介入,附截;全於110年8月柏面,恫「在要的1手,20就有」等,暗示掌握友,迫款。
此外,余正煌透嘉第一分局林姓查佐、姓警查柏,其做成人物,送柏;余正煌另3度在任的新竹市查站以俗「天」的系查柏,料侯俊。
因余正煌全、侯俊等人未果,遂委傅丞胤出面;傅丞胤2度柏打成、制行,柏前後款125元。
110年11月,柏躲避追而南下躲藏,余正煌找出其行,遂再次委林姓查佐查。案今年搜索,余正煌共以70元交保,已,移送戒法院理。
方,余正煌、侯俊、全、傅丞胤犯刑法恐取、人料保法等罪;另,柏犯行法、刑法欺等罪,事明,今天均依法提起公。
方表示,余正煌、侯俊身公,不循正途解,勾黑道,重破官箴,更擅用公系以做私用,踏查官操守,重公廉法,有法公正形象,建量有期徒刑3年6月和3年。
方表示,柏的行造成投人重大失,危害家金融管理秩序,欠缺法治念,不薄,求4年徒刑。
此外,助余正煌代查的林姓查佐、姓警,方,示2人犯行,罪嫌不足,予以不起分。
- 者:中央社者幸恩台北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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