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局依法大寮物案正澄清容
高雄市政府保局大寮物非法跨出案,保局於本市涉案家者共告10件次,裁新台41元,涉及刑事部分均已移送地署。於今日有提及法容一事,保局於不指控予以正澄清,依法,容。
保局指出,去(113)年接民情合公司堆置大量物散臭,即派稽查告裁,限改期後再至合公司查,仍有堆置物散臭,且有破碎行,立即依照物清理法再次裁,同,於公司未有可即行物理行,也一於去年8月移送法。保局於同年11月接管署通,林保科技有限公司未依定取得可文件而行出物,反物清理法第38,裁新台12元,立即要求退。
另新北市保局於清除勤,市多家者物申代流向有常,新北市地署。114年2月新北地署指管署至林保科技有限公司搜索,申且行破碎理,案新北市地署以反物清理法起。本案因涉及跨市者,依全警平台一作法,通知中央管署及同移送位合搜索,需通知地保局等位同。
保局,高雄市於非法理、置物取「零容忍」度,所有非法理或置案件均刑事行政,不容或包庇,同要求行人自行清理,若拒不配合,依法移送行,代清除求,不全民承。
- 者:高雄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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