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民於南市《平埔原住民族群身分法》草案座 族群意以完善立法
落司法院大法官字第111年第17解之意旨,原住民族委於今(6)日假南市理《平埔原住民族群身分法》草案座,邀立法委、地方政府、民意代表及在地平埔族群代表聚一堂,共同就行政院版草案行意交流,化政策制,作未制度建之重要。
原民表示,法判明揭示, 只要族群仍保有言、俗、等文化特徵,具史可明既存南系民族者,得依其意申原住民族身分,政府於114年10月27日前完成相修法或立法作。原民此成立案小,研法草案,已於去年理9座,集族群各界建言,草案也於今年5月15日行政院通函送立法院。
原民指出,清德於106年任南市期,便曾在平埔族群座中表示,基於前法未能配合修正之,平埔正名以一步到位,若能分段取,先取得原住民身分,文化可以得到保存,教育、社福利也都可以一步步得到更好的照,不失是一的。
後,多位平埔族人原民表肯定,主委自出席此次座,展高度意,意在地族人的音。族人表示,期盼政府持族群,法案真正回平埔族人的求。
原民最後表示,《平埔原住民族群身分法》我首次平埔原住民族群量身定身分定法制,意重大。盼透公透明的通平台,完整聆平埔族群的音,建多元共融的原住民族政策系。
- 者:原民
- 更多政府消息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