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哭喊40次「不要」 府事上硬遭判撤
(社中心/合)一名在府任的林姓事,因透路女友,在方伸出狼爪。管方在程中一再哭喊拒,他仍行侵害。此案法院理後,林男刑,但最遭戒法院定行重害政府形象,判撤,停止任用四年。
示意/一名在府任的林姓事,因透路女友,在方伸出狼爪。(翻自freepik)
2023年7月林男透批踢踢「want」板一名化名小美的女友,隔日晚她前往碧山停看夜景。根判,林男在多次吻小美的、耳朵部,伸手摸胸部,甚至一步行指侵。管小美多次表反抗,仍未能阻止林男的行。
法院指出,小美情激,哭腔,整段程中曾高出「不要」超40次,度求方停止,但林男持侵犯,最得逞。管案後方成解,林也支付,法院仍依制性交罪判他1年10月徒刑,刑4年。
案後由府移送戒法院理。林男,人互有好感,避免大受,才定罪和解。他也,事後深刻反省女性互於欠缺尊重,表示意接受任何,承透公益服治程作。
不,戒法院相,特是音後,林男的情明不符。音中,小美明表示人「今天才第一次面」,拒程中明激烈伴哭泣,示方合意可言。
法官定,林男的行不重反公的品位,更直接害府的公信形象,因此判撤停止任用四年。林男此提出上,主重、有比例原,引用其他似案件判例求依。
然而,法院最回上,已考量行、手段、反程度後度,逾越法定。至於林所他案,法院指出情、受害程度及信影皆不同,以比附引用。
《引新》提醒您:尊重身自主,遇到性勇於制止、勇敢不,打113、110;代女基金 性侵害防治服02-7728-5098分7
- 者:蔡函
- 更多生活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