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刊「新北市都更十上路」,指出新北市推都市更新,就提升效率、加、活化三方面研十容,其中包含放代拆之、放未1000平方公尺亦得申定都市更新元等。台北市政府表示,新北市所提出所的都市更新相推措施,北市府多已行中;少措施因尚有行之困或,亦多已研或建中央主管政部修法。
其中,有新北市放代拆除之定,北市府重申,都市更新案之施者,若依法向市府提出代拆除之申,市府必受理。但求理程慎和,市府有必要定更之充定,以透多次、多方的制,希望同意不同意方可能成共,解。至必要,始依法制拆除,排除期法利推都市更新之核心。
除前述措施外,北市府加速都市更新,除已建政部修法,期使行政技查分,以及修正都市更新自治例,使更新元本府都委,可有效提升效率之外;另成立「都市更新推中心」,亦可有效助更新先期整合段,短更新程。
【亨者詹宜 台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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