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少年犯罪事件簿之察官木曾川案(5完)
作者/木 修/石井一郎
者 林泰
出版 立
定 105元
初本出版息的第一反:「啥?竟然完了?」
有意外的失落感。
察官的角度看事件,多半人「一定要使案件成立起」,有「不辨真相、只管罪」的面印象存在。我想此作最大的用意,便在於消除大以上的解不安,以及察官份工作的期。
熟悉日本警的者注意到者微妙的互,前者於指度的角色,後者察。方友好或立的度重影事件真相的挖掘,致日後理判不公的弊端。主人公木曾川情延世妻的志,入S地署任察官的工作。跨越民事、刑事,注在「什」三字,找犯罪事理由那常被忽略的,探索心理上的真相。
如果推理小有一部份趣自「罪定」,如推翻不在明、各犯罪,部作品提供了後的展,如生的查、罪的重等。第26「死刑」更直指「死刑」(命)「期徒刑」(仍有假出短刑期的存活)那深不可的,最後作者藉由下人物提出「刑乃是一思考的」,而非「社隔」、「避免犯罪的」的法,著我的心感到烈的憾。
「」不是一邀集新者拍著「按申告」的(自以式的)正面,更不是「人保留法律追」狗屁不通的花(人能之去,何「保留」之言?)而已。察官是一司法系中直接面理事人的,包含了原告被告的益,有很大一部份掌握在察官的手。使我想起三位日本推理小中任察官角色的人物:千草(土屋隆夫)、赤(和久峻三)霞夕子(夏子)。高木彬光下另有一以察官主角的系列,似乎於神津恭介的盛名而能介台,很是可惜。如能上述小人物此相比,可看出日人下佩有「秋霜烈日」的察官形象的描述是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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