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女和前男友分手後仍念念不忘,X女前男友即步入堂,知道方登日期後,竟跑到政事所「婚」,X女前男友交往多年,曾是友人的一佳偶,但人相多年仍未能修成正果,最後方以分手收。
X女分手後,一直仍想挽回前男友,但前任仍未回心意,最後交新,步入下一段感情,今年3月婚。
X女得知前男友成婚後,四打人登日期,今年3月21日下午2多,她得知前男友著未婚妻到政事所登,即到政事所阻,著新娘和友的面前男友拉走。
前男友被女拉回家後,X女苦苦哀求方回心意,甚至行抓著男方的手攻她自己,不男方外界,得前男友只能警求助。
高雄地方法院理,X女坦承犯行,法官女身智成熟的成年人,不思以理性、和平方式解,反而迫手段侵害前男友益,依制罪判拘15日,得易科金,可上。
都拉出去大板一百!什?
疑重重。最大嫌疑是:
X女著新娘和友的面前男友拉走。前男友被X女拉回家後,X女苦苦哀求方回心意,甚至行抓著男方的手攻她自己,不男方外界,得前男友只能警求助。
男的如果定任的,什不即警?「被」拉回前度家「苦苦」?不是「被」拉回家跟前度再行房後是得新菜比可口才而警?
姣婆此守不了寡
夫吃不家庭菜
奉任,切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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