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的罪理和基督教的罪思想不同。基督教,耶受十字架死就是代世人罪,凡是信他的人,都能免罪而成罪。但是又,人不以自己的善行做有罪罪的判,人之能否入天,是看上帝的判定,因此,基督教的罪之,有它的矛盾。上帝既然基於造人,又要基於人的原罪而罪,果只有上帝中的人能被召至天,其他的人都被,、善,不是基於人的道德,而是出乎上帝的大能或威,基督教信者得救,理的矛盾否,他不能成。 佛法不是如此,佛能救生,是、生自己去向善,再自有漏善而至漏善,也就是不造三道的因起,努力修人天福,成有漏善。再修菩道乃至於佛道,成漏善,即是底罪。
:「罪性本空由心造,心若罪亦亡。」罪是由於造作所成,又叫做垢和罪垢。罪的完成必有三件:有心犯罪、知道是犯罪、已犯了罪。比如人,人、知道是人而真的人,如缺其一,便不成重罪或不成犯罪,其中最主要的是意念。若未人,也不知道是人,而人被了,不算犯人戒。比如心狂意,失去理智的人,人不犯人罪。
念佛的人,心向於佛,只此一念已超三界;如果第二念忘掉了念佛,仍在三界。念佛心佛相印,量罪,念念念佛,念念量罪,永念佛不受三界果。
罪的意思,第一次是罪的因,第二是不受罪的果。所不受果,也有意思,第一是已得解之人,受三界身,不以苦,所以,等於有果第二是罪子久久有受,就如植物的子置於石之上,曝於烈日之下,久了自然失去芽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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