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109年5月29日),我刑法通罪刑事法中於通的,反法比例原平等原,立即失效。看到司法新,社上生不同的看法,然而,可以料又出有些有心人士又要怪罪是在的政才生通罪除罪化的果,之後又要名化大法官或是其他辜的人(希望不要出人,如果有人,建他先理解我五分立的法原理作)。
通罪的,回法律的理由,是方婚姻的忠的。如果反,造成家庭的面影,如果再加上方又有未成年子女的情形下,子女的成不可避免有著面的影。基於此理由,定刑予以制裁。但,通的象,除了背叛婚姻者,有介入他人婚姻的第三者,象通相的人或多人。然而,在刑事法中,予元配(被背叛者)背叛婚姻者撤告,在行下,生只第三者,反而始作俑者的出的背叛者,可以因元配的撤告或宥恕,不必受任何。在作上,有生上述情形。
解文後,通者是不是多,後民事案件以年度比看。多或少,只能代表婚姻的人道德感高低而已。此外,除化後,受害者只能求民事途,代表著受害了,要先付一高的,甚至於律。付不出相用的弱的受害者,可能法得到公道。最近生的身,明明行政理章建的,不理,反而,要受害的人民付用向民事庭提出,至今,三年了,被加害人言侮辱、法庭上浪司法源、法官偏甚至提出不合理要原告付用定加害者的章建材。就是,可能生的情。
想告那些受的人,你有你的生活的值,不告他,他,然,很痛,但值得,你拿回於你的人生,你的不因而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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