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市再三保港公司分配盈全用在海
中市胡志再三保,中市每年配港公司盈金全用於海地建,102年度市府配盈一多元,不但全用在海,市府加近三元,逾四元用在海建。
中市政府政局表示,港股份有限公司於101年3月立,港公司本(102)年分配中市政府101年度港公司盈22,212元(102年8月入市),中市政府已全列102年度第1次追加建局算,如中市清水清水大排、梧梧大排、沙鹿安良港大排、井山大排防汛道路改善1元,另基建道路梁工程及各小型工程建57,000元等,以上67,000元,已超中市101年度配,中市政府尊重地方基需求依重急支用於海地最急迫的重要建。
另102年度配18,467元,也同全用於海地建,如白海豚生建工程、高美地公(公68)客服中心及建工程、梧域大排岸文化路至港埠路整治工程、井泉里12-65-6道路工程、清水清水大排工程、清水休公建造等共47,235元,超中市102年度配盈18,467元。
市府同也列基建道路梁建及小型工程,污水、雨水下水道建、市管河川及各排水道建置及工程等452,9895,000元,市府各需求建,以平衡城差距,展繁大中。
政局表示,依行政院「港股份有限公司置例」第10定,港公司於完及提列10%法定盈公後之盈18%分配予港口所在地之直市、(市)政府;又依「港股份有限公司盈提及分配法」第4定,各直市及(市)政府除定分配2%外,另按各港口物卸量(40%)、收入(30%)、自由易港易值(20%)及旅客人(10%)等指及重分配金。
港公司盈分配予基隆、高雄、花、北、澳、安平及中等7港口所在地之地方政府,因中市近年工商,定展,爰中市配占地方政府分配之29%。(10/23*14) ~ 自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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