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ogle未提供豫期 台北市府分遭撤
2012-12-28 06:54:12
段楚

最近上的Google形象告,主打便利、心的智慧行生活,正式推出不5年的Android,已成全球市占率第一的智慧型手作系。不,持不提供消者7日豫期的GoogleAndroidMarket,在去(2011)年遭台北市府依法裁,1年多的行政,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撤Google的分。
台北市消保官,於放平台的GoogleAndroidMarket,上架前未核,容易生使用功能示明不符的,配合台消保法定提供豫期,可於7日件退。
由於Google拒提供合理豫期,台北市法局於去(101)年9月Google商破局,台北市府依法裁。不1年多的行政,遭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撤分命令。
台北市法局27日表明指出,我消者保法明文制定,透路售商品(含)提供消者7日豫期,Google提供消者15分豫期,明不足以保消者益。就高院撤分的理由,仍等收到判後再行研判,提起上。
法局一步表示,高院此定,使未者於路上公布之定型化款,能由消者透主效,而行政就此失去介入保消者的力。若是此例一,要求消者能於益受,自行到法院,根本力抗大的企,恐重消者益、衍生更多、耗司法源。
盟去年位化商品入14日豫期的,除了部分例外情形外,否在商品下完成後均有14日的豫期。因此法局呼,Google善消者保的企任,台北市府持Google通,希望Google重回市能善待台消者。
新源:卡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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