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政府合翻新押金
2012-12-21 12:56:42
中央社者台北2012年12月21日
台合造公今天行大,工信工程裁潘俊指出,政府包公共工程所使用的基本合款十年未,翻新;造的押金制也止。
台合造工程公今天行第26第2次大,公理事煌表示,造承公共工程,因契不公平、工程不周全,造成履,了建立符合潮流的履理制,立法院王金平助,行政院公共工程委成履解不成立,一方提出仲裁,他方不得拒的共,惜立法院交通委未通。
煌指出,公最大努力取仲裁款。
潘俊指出,目前政府包公共工程所使用的基本合已十年未,款容包括多不公平文,例如施工中土地法徵收,或工程中地主更等,由工程位和政府位解,非全由工程位,基本合也翻新。
潘俊,工程位政府工程要先付押金,最高新台5000元,若到工程,押金再履保,但其行政命令增加工程位的成本,有必要存在。
潘俊,政府工程,合中外商附有仲裁款,但工程位有仲裁款,政府重新思考完整仲裁款的精神,不能因人而。
新源:中央商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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