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建煊:行光四法有助澄清吏治
2012-12-20 00:00:00

容
察院王建煊101年12月20日,於院行一典表示,他每天都利用中午休息,抽空到院中庭花太,有助身的吸收;相同的察院行「光四法」愈底,也愈有利於澄清吏治。
察院申101年12月20日上午行「明光四格漫典」,王建煊致做以上表示。
王建煊指出,光可以黑暗,多不得人的垢暴露出,「光四法」也要同的功能,不得光的腐以躲、存在。他希望今後可以藉著似漫的活理,更多人「光四法」。
察院申行的「明光四格漫」,分「高中、大」、「小、中」。今年的「高中、大」前三名:李俊、伊芸、邱厚允,分得金3元、2元、1元;「小、中」前三名:邱筠、日嘉、品,分金1元、8千元、5千元。另外出各10名佳作,「高中、大」每名佳作金5千元、「小、中」每名佳作3千元。
本文出:http://www.cy.gov.tw/sp.asp?xdUrl=./di/message/message_1.asp&msg_id=4232&ctNode=903
新源: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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