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後一共走了40家店。最後於定是在第一次看到的那家店。fool fish的那些真的不,可是世面上太多仿的,有特色。而且那是他看中的,不是我。所以我是了我中意的那。
星期六和fool fish去看的候有的,可是我有下定心下。想要再多看家。等到星期一再去看的候已有了,那姐姐答我星期四要的,可我依然每天放去那家店。
星期四那天我希望的走那家店,那姐姐告我已有了。她有的家她都去看了,可是都有。我很不死心的她是在哪里的,她回答我州的候我只能出字:好。
跟那姐姐僵持了很久,她只是莫能助地。很失望,出的候整人都蒙了,不知道怎。已星期四了,下星期一就是了,可是我的物被人走了,我要怎?
想到答琳她看包的,鬼使神差地走去城市屋,看那些西的候居然看到了我找了久的lighter,你可以想像我有多激?有一烈的失而得的感。找了久,最後於定下的西被走了,且被告知以後不再生了,也就是都不到了,可是意外地找到了,那失而得的感不是每人都可以到的。
服有有,她只有一,我地揣著,好像怕被人走。叫服包起,咐他要小心一,弄得他一看神病的表情。
我不敢想像你看到火的表情,因它太普通了。可是它有很多你第一眼看不出的。它不用油,而且可以用很久。它有,那冷的冬天你不用一直按著……
可能你不喜它,可是我真的是很真地你物的。包括那包,笨的我包了才包好的。我想我以後大概也不再那用心地物了,所以你好好珍惜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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