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9/07文章
95年9月6日下午收到全民督工通e-mail回覆
您好:
我已收到您的信件,非常感您心我家公共工程的施工品,
我以最快的速度理您的意,理完後以子件告知您理
情形,理情形公告於路上。
另外,通您本次通案件之理,牢通或本
子件妥存放,方便您日後查案件理情形使用。
您本次案件的通:09500002638
若您要查通案件理情形,至工程全民督工站查,址如下:
http://www.pcc.gov.tw/index/main.asp?butt=18&mai=c18
可是目前上去查
尚有任何相(都是息)
是尚未分案吧
本想
施工位要上取改善措施了
果
昨天下班回家
中山高速公路王田交流道南下往彰化路段
不但有任何改善
在原路位置
用路面切割
割了一道
筋排放上去(道要作分隔)
交通更了
路面也更糟了
道因
施工位不敢回覆全民督工了
了民行安全益
我持追本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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