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美『外收遵法(FATCA)』相明
容海投已向美局IRS 完成用免申定
明:
ㄧ、美政府避免美人藉用外金融、外
基金及外公司,掩其美身分而避款,於2010
年3 月18 日立法通FATCA 法案。
二、FATCA 今年7 月上路後,各金融必美公民及持
有卡者5 美元以上人、25 美元以上法
人,履行客身分辨、申料、不合作
行就源扣30%或等。
三、因美海外收遵法(FATCA),容海投已完
成全球金融(GIIN)上,向美局IRS
登『同合外金融』(Deemed-Compliant
FFIs),用免申定。
四、容海投已取得之GIIN :YBJB2Y.99999.SL.158
文章定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