窗框矽利康者弘逸/桃
人妻丈夫跟蜜偷吃,怒告人20元。(示意/Pixabay)桃一夫妻;正小美(化名)2年前,丈夫阿(化名)跟蜜阿花(化名)偷情,人私下交往、出、生性行,甚至拍性影片。小美而提告阿、阿花;但理期,被告2人始未出面,法官理後,判2人20元精神慰金,可上。
判指出,人妻小美(化名)2021年8月12日跟男子阿(化名)婚,未料,丈夫偷吃,象是蜜阿花(化名),且明知男方已婚,於2023年4月交往共同出、生性行及拍性影片。
窗框矽利康小美,丈夫阿跟小三阿花的行,然逾越一般男女正常交往分,而提告2人,求80元。
但理期,法院合法通知,丈夫阿、小三阿花都出庭,也提出作任何明或述。
依人妻小美提出的Facebook、Instagram照片、LINE、光碟及翻拍照片、Google Map,堪信主真。
法官酌,方婚、交往程度,以及方社地位、教育程度、等,判丈夫阿、小三阿花20元精神慰金,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