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最吸引我的告,是奴的堡,告中的他配十分有型,拍,原是出自包以正的,一上。而演手臂上的剌青,成告中的陪品了。
因,令我想起我也曾他。
我是在教中跟一位朋友的,每星期一,希望可以在短期有所成。位「老」我也照,把他家中多出的他送我,令我可以在家中自己,熟能生巧。
其,我他的目的,只是得男生他是一件十分有型的事,加上朋友我高高瘦瘦的身型,上他是挺好看的,就是因些花言巧,少不更事的我就定他,常幻想著有千少女迷倒於我的他之下,在想起,原自己曾有白痴的想法,有可笑。
其,我又不是完全不切的。我有一望,希望可以自出一首歌,把歌曲下送她,一我喜的女生,希望令她感,而我他的目的,好像得有意了。
,我得挺用心的,回家後也有。可惜,天生散的我持不久,情始退,久而久之,我便再有上堂了,家中的他,也成了睡房中的陪品。
原,我可以得喜的人做的事也放下,是我的不?我不知道。
如果,日我真的懂了,把首歌送了她,在我又怎?我不知道。
封了的他,我再次拿起?我不知道?
我你?我不知道。
他,你知道?
文章定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