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1月21日 08:58
源:中新
由地港的18女生,去年疑遭比她年19年的父,父被控等罪名20日在香港高等法院受。女事主抖出人法,供母於事前一年提她父“睡”,因“爸爸未女”,而母丈夫望,甚至早非子之身的她到莞“修女膜”,一月後父就趁家中人她。
夏姓被告被控于去年6月14日及16日,分及企女。仍在求的女事主在庭上指父,指自己生於深圳,7生父母,12 她母移居香港,不久祖籍湖南的父港母婚,人于2005年下一子,自此一家四口居於屯良景,但父不常在港。她指自己母良好,但母不了解她,父平日她也不,她之如父般尊重。
事主指去年6月14日校考,考後她男友午,再父往物,3她父回家,回家未,父竟突然意性侵,事主反抗及不可以做,但父只回“不知道”,最她玷污。
事主晚趁母在房做向她投,其母只“你痛不痛?”此父走房,母女就此打住,未有再及事件。
控方大律柏利指出,翌日事主考後,故意待弟弟放才回家,避免父一室,但晚睡至半夜,父又企再行性交。女事主反抗,父法得手才悻悻然去,她翌日在男友及朋友建下社工及警。
昨日女事主指未有把握向母求助,因“不到我”,更抖出人法,指早于案前一年,她到莞探望父及母,母已提出希望她爸爸“睡”。晚其母更拍醒熟睡的她“爸爸想要”,故叫她入房。事主反母“他想要我什事呀?你不是人?”其母後戳其一下,斥她出言不後便去,事主夜哭泣未眠。但翌日其母解只是“下你的定力”,事主只有相信。
但她指不久“父母均不可信”,因母竟重提事要她“配合爸爸”,她又指母知道她已非女,提她修女膜,威指若不肯做手,那母的只好“辛苦小小,切少少手指、流血出”,母女於去年5月到莞做手,一月後父就她暴。事主今作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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