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天特酷,周日的街市,面而的腥味,我不大怕腥的人,也不得不掩鼻前行。以作在一中穿梭,表出的是一副矛盾的滑稽相。
人的五感之中,嗅和味竟然反差如此大。明明想要的味,可受不了腥。大天,越的味越烈。在天地之的人,等於是被浪上下。太的力向下沉,灼了大地,大地吸收了的力又往上升,人在其中,如被煎、被蒸,但都不能把受不了的感形容得透。
有活有死,那中人欲的腥臭是被宰了之後,血和在三十度的高下出的。掩鼻而行的我,不得不用度判,哪,或者哪,是我的味想要的。目光所及,有好尾少的大。尾一尺半,肉。三一,不算。上想到肉嫩少刺,清蒸味。但是,由於肥大,也大,眼睛更大,然早已魂海洋,仍露出活活的可面相。用形容就是“好得意”。是的,我盯着死看,得好得意!
那,口腹之完全了,不期然想起“三肉”佛教。
在小乘佛教戒律中,“眼不、耳不、不己所”的肉,是肉。肉是乘佛教徒可以吃的。即是有看、或疑那物是因自己而被的,便可以食其肉腹。句,面前的大,我符合了“三”件。
我不是任何佛教派系的信徒,也悟慧根,突然想到戒律,莫名其妙。不“好得意”的食物,一向很抗拒。越做得逼真可的,越倒胃口,哪怕只是兔子形象的,也不想吃。
和也影食。抱一羊之後,可能此不吃羊;那牛看着你叫,道忍心宰了煎牛排?所以不能理解食目主持人在近完活生生的物,然後一以烹吃之方式介美食,一些也看垂涎三尺。不成,是五感的先兆?
(原澳日) 2015.6.20 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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