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上篇揭露部落客成名的真相,我可以很清楚不管科技怎演都改不了人性的本。即使有部落格或Web 2.0的用,人仍然自行透多方式成社或其他型式的合,的部落客和的作家、漫家、人有差。
Web 2.0提供更多的自由和降低,但愈低也就表示愈激烈。媒已充斥我生活中的每角落,在又入人人都是媒的Web 2.0代,除了加重部份人的焦以外,只人的注意力更加分散。
在某些情看部落客跟政客很相似,有的很血粹心公益替支持群或取益,有的也煽人群支持或反某理念,用人影力行政治活的人也不少。
在只能期人部落客善用自己的影力,如知名人小燕姐就不曾接拍任何品代言告,因她不想利用自己的影力去左右粉的判。基於人利益看,名人代言即使初衷良善,但在利益的使下,多少被影。
Web 2.0的更加爆炸,乍看人人都有家分享人知智慧,但因此反而人更法判容的品,不然也不常有路言天,最後得媒求"真正"的家解,好像又回家模式,真正的家都很忙,也什去部落格,但半桶水的家在路上可以找到很多,不定我都被的息影也不自,只愈愈重。
文章定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