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者曾懿晴/台北】
消者在外刷卡消後,除支付信用卡手外,卡行加收消金百分之零三到一二的手。消保通新,未行手最高不得超百分之零五,最快本月底上路。
消保法制邱惠美表示,持卡人在外刷卡所需支付的手,占消金的百分之一三到二二。未除制卡行降手外,行也不得另立名目取差。
部分信用卡持卡人因延款,被行在未告知的情下,制停卡、催收、呆等信用不良登在徵中心,影後信用卡或款申。邱惠美表示,未卡行在送徵中心五日前,需以面或子文件通知持卡人,持卡人有最後的救。
新定中,信用卡附卡持卡人,未不需正卡持卡人的任。循利率整前的消款,不用整後利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