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事,不是三言可以得清。
真我得得太白的野好聊,是文科生和理科生的分吧 你重的是清楚的表意程;我重的是思考程中得到的意。
再清楚,我得你「真理」看成一程 假如「真理」是A,我就A。A成我二人「共通的真理」。(「真理」是否真倒不重要)
但我是看 我的「真理」是A,但我不直接A,只我的思考程。看著同的材料,你可以作出相反的,例如B。我「真理」作用不在安身立命,有必要有「共通的真理」。每人生命不同,真理的看法自然不同。可以支我的,我自己生命有作用的,也只是「自己的真理」。(我所定的「真理」,不是真理 注意我的括,我可不是玩括的)
其大可以你,我也。我不知道那是「客的正的路」,我只可走我自的道路,去行我正的事。相信自己,守自己的信念,就是我而言正的道路。「不是了正的路;我的路,就是正」。
啊,我在玩弄「真理」和「正」的主和客意 : p 我的是,不是真理。其… 也太明了吧。
然後是「化」。你可能未,我的正是。
我提出的:真有所「化」?
想得。什是想得?我是考因素多(你倒可以是「胡思想」,只是忘,胡思想,要有象)。考得多了,想得深了,同的事情可能有不同的看法(正否不重要,可自己不可能出呢?)。
想得,自考「想得的人」考的因素。就是,「想得的人」和「想得的人」不是在同一面上思考。那如何可能者於common ground中呢?明我不可能叫「想得的人」去「想得」,因他不可能不考他考的事。那我可能叫「想得的人」去熟「想得的人」思考的因素?好像可能,但其不可能。因假如,他在事件上也是「想得」的人了。
明什?明,「想得的人和想得的人不可能有common ground」。近於客真理呢?是?根本不。是我「化」?是你「思考力不足」?全是意的命。除非我能指出「客真理」(有人能?)。
人想得,得人;
人想得,得人。
何必一定要妄下判方的不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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