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因太直接,幸福是可以要求的、可以去努力、可以去
的。
幸福感不只自,一人也可以有自的幸福感。
一人一直在做一可以本上散人特的事情,量自己,
把一可以完成的部份做得更好、掌握得更好;
做到自己想做的事、保持年的心情,自己能受,即使痕累累、
全身是疤,仍然痛、有力扎,且原,我得就是幸福。
每一都自己更富,更自由地伸展。
但人究法活,究要活在。
人往往了,而在一起,以才是心。但是,人人之
,是夫妻、情、朋友,或工作夥伴,就像是爬山候在一起的
,相互拉扯;彼此都不努力的,很可能就一起掉下山去;
但是太努力了,拉扯得太,也一定完蛋!只有小心拿捏拉扯的力,
彼此才可能有共同成、一起前。
人生必法完整,所以幸福不可能完整,快也不可能,
幸福然包容一些不快。
但是,只要有存在,就可以相互要到幸福。
希望「要幸福哦!」人的,
就好像我自己被朋友感一,是一暖的、的,
而且是可以要得到的、可以有力量去要到的。
年可以大,生命力不可以老!只有自己更有生命力,幸福才更有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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