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2日大豪雨致部分地或大地下室淹水,民有移置停放需求,市府交通局今天中午宣布,自2日0至8月4日上午6止,全市道路有件放停。

不,交通局提醒,放停路段,不含路口、公站、消防栓、消防通道、越堤道路、隧道、梁、、人行道、行人穿越道、道、行地下道、高架道路,以及有妨他人、通行所,即上述所列地仍放、均禁止停。

此外,交通局也呼,放停路向靠停放,道路持向功能,禁止排停,不得妨救通行,以保公共安全。民停放,必留下急以利,敬市民多加配合。



文章自: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50802001763-260405

台: kimberlyy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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