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吃。什好去的,在跟他什要,活人的手都不在我手,上一任的老回家了他不能去,因他手在家怕老婆跟爸爸找不到人只好回家。
吃的地方在基隆路叫金海岸,我跑到面的金海岸,金海岸生意很差看到人,我以的金海岸少打一字,其面真有金海岸。
位置乎了,我只好坐在跟官得很像的小姐旁,桌子最旁要站起才得到的地方,他了多,蒜胡椒檬味增一桌都是泰的,後的老公大直踏,只要三十分,
都是,幸好的老公加了高蔡跟山,重口味的,我知道很,所以很心吃,吃了碗,喝了五碗也是六七碗味增,最近又始在了,事情很不妙。
席以前的工生突然穿上外套身大家看,他快看。他要去英,拿去人了一豪字到外人看,但大家好一才字,始聊起。豪哥很乖又得像nono(坐在他右的得像阿ken),是good boy,以前我心他太笨,考要不要他上班,因人了就他,想到既乖巧又善良,便他虐待都很心,小姐都,全部的人我都嫌到了只有豪哥被到,豪哥常在休室手,一人有三人的效果,不知道他怎到的。
以前我家冷得的,比吃到的都要肥大,但有人意拿下解煮掉,因煮了也人要吃,除非把好炸球,但得手很痛,吃容易,常常要偷偷把它整包掉冰箱一空。
在家看到不吃的泰,甚要花四百六吃甚?而且我有到很久,後算一算坐了不到一小就走了,才害,既然大家都可何要坐在一起甚?
文章定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