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斯注重於 就 利息及的一般理
所以因斯政府的干可市自由之缺。叫做因斯革命。
因斯派意:1.失才是社常
2.解代的,必出,建立期已成充分就中心,
社有效需要方法的理系。
3.主由政府加活,以挽救本主自由放任的危
4.再,政府因大模鼓投,行赤字政政策。
根因斯 (J.M. Keynes) 的民所得定理模型,由外生 (低) 的消支出,
一方面透乘效 (multiplier effect) 使民所得增加,一方面亦透加速效
(accelerator effect) 投支出增加而再一步推高民所得。
恩斯的理,主要涵及政策主在三方面:其一,於失,恩斯除理
所的“摩擦失”和“自失”外,有“不自失”,若不加救治,失引自下而上的革命
。因此,他改了物定的略目,而主把保“充分就”、消除危和
增作政策的首要目。其二,於危及失根源,恩斯由“消向”、
“本效率”、“流偏好”三大“心理律”和所定的“有效需求”不足,而一的就水
恰恰取於“有效需求”。他需求是消需求投需求之和,消需求投需求不足致
需求或“有效需求”不足。其三,於如何就均衡的,恩斯,本主制度本身不存在自
到充分就均衡的制,在自由放任的下,本主社是存在“有效需求”不足,不能到充
分就。此,就需要大政府能,行干。
可,恩斯的基和核心就是“有效需求原理”。恩斯反,“消乃是一切活
之唯一目的,唯一物件。就必受需求量之限制”是恩斯就理的出。於在自由放任的
社下,“非自失”是期存在的,而且自的供和需求,或自的蓄和投的均衡所
定的“有效需求”不能充分就,恩斯主政府干,通政府的策刺激消、增加投,
充分就。恩斯把增加和定就的希望寄于增加和定投上,但他不同意把投完全委私人
本家,而是主行“投社化”,由家、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