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用民蔡秋敏被後的行行分析
底下是路上的新料
蔡秋敏疑昆之所以被解雇,她今年5月在郭和包商拜兄弟、未能利益避有。
她否翻桌,疑路流照片是加工,只手有到一些文件,是政治操作。
林蔡秋敏疑替遭解雇的前府聘人昆不成,而在林府地政掀桌,路流被她「」後狼藉一片的公室照片,封她是「王芬第二」。
蔡秋敏昨天也重向地政重科工鞠躬道歉,自己是天生大嗓,型又胖,在程中不小心「落」郭部分文件,但她手打人,也翻桌,只是急於弱者取益,散播言者保留法律追。
民的人使用暴力後,有作,好他可以躲避人民的指:
第一,抹黑手,把自己的犯罪行成是方的,也就是因方有自己才使用暴力,比如次的蔡秋敏翻桌,就是她的有,又比如之前的邱踹,也是因法部拒不面才踹。
第二,否行,民人一定自己是不小心的,次的蔡秋敏就是例子。
第三,提出告,是民人最害的一招,箝制言自由,不管是蔡秋敏,童仲,是邱,都在事後提出如果有人播事件相息就提出告,邱踹後,有人她立院新三,邱立刻要告,童仲的名言大家都知道,「、我告,者我也告,媒的高我也告,散消息的我也告!」,而蔡秋敏也了,散播言者保留法律追。
第四,政治迫害,差不多是民人的基本心法,遇到司法查,立刻就喊政治迫害,司法不公,不!一招其已是亡羊牢了,因逃不掉司法判,那怎?只好死成活,把自己成被迫害,合第二招,即使判定有罪,民的人依然可以一副清高的人模,好像柯建,高志就是如此。
台的沉其就在於些人作不用,於是一些就靠去了,就始把台弄得瘴了,要想台好,些蛀一的人就必在政消失,否永有正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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