者洪正/高雄
王、2人想天修改表,最後被台求1742元。(示意,本案/翻面)
▲王、2人想天修改表,最後被台求1742元。(示意,本案/翻面)
高雄王姓、姓男子在新竹、高雄市等地承租4房屋置彼特,竟想天改表省,後被台後求1742元,案高雄地院理後,判王男等人要780元天,其中王男上到二被回。
判指出,王男、男等人在2017年起分在高雄、新竹等承租4房屋用挖,24小的也如料中生高昂,想到2人了少支出,竟想天改表,直到2024年被台,要求2人要求1472元。
庭,王男主表容量6000W,台用604W,字相不合理,且的也非全部都作,也有房根本有,台算天有,求金高;男也主,房屋用不是登在他名下,自己只是忙修改表,也不是用的人,有理由向他求。
案地院酌後,2人金定780元,但王男不服上,遭高雄高分院回,全案未定。
不良行,勿模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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