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立刻就要出,去桃童文理事和大,今天很急也很的行程,是在出前硬是出一,,一段要快快和大家分享的「好」消息:死!
得?那一兄弟,或是姐妹?
灌那天被的巢,和巢的小小。一直以被蛇吞了,尤其在好多位工人之後,都已失,只剩地上一覆巢,害多少人陪著我好久了,一直到昨天下午,部的位傅工作告一段落,收工之前,在接近屋的高高的上聊,忽然聊到的事,我和砂子在底下,口便:工地大口的柱子上,曾有一小,後被蛇吞了……。
「那是被蛇吞了?被我抓去朋友啦!」一位傅。他的身材瘦高,年比我大一,喜吹口哨,也很趣。
「你,真的?」我半信半疑。好多人,怎就他?
「我你嘛?朋友以後,我天天打他多大了,在快要了。」
「真的?」
「真的啦!」另一位傅在一旁附和:「等到能了,抓你看看好了。」
接著他起玩笑:粉光都好了!粉光,好吃啊!
我得是他的玩笑,那有人了得下手、吃得下口的?那不等於了、,宰了下一?
但心是疑,那一,真的不是被蛇吞了?而是被「收」了?於是定考他一考:「那是什?」
「斑甲啦!」
斑甲就是斑,那是一珠,我看心呵哺育,以及失去子之後徘徊不去的面。於是真定了,是被他抓走了,「恙」,得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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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被「可的人」抓走了,依照「可的人」的性,看最下,即使不是被肥了下,至少也落得身囚禁於牢之,成一辜的期徒刑受刑者,但是,比被蛇一口吞肚要好一些些吧?
不是有一句老:好死不如活?
回家的路上,了「死去活」的心情起。至少,也算是一件好消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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