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新北市政府捐稽徵表示,依捐稽徵法第34定,公告截至102年6月21日止已定之重大欠案件欠人料於站(址:http://www.tax.ntpc.gov.tw/),公告期自102年7月1日起至同年12月31日止,公告案件共13案,欠金72,329元,去年比,少3案,欠金少17,306元;其中人10案,欠金27,837元;利事3案,欠金44,492元。
本次公告以人人累欠逾1,000元或利事累欠逾5,000元,且符合捐稽徵法第34第3定之定案件;但捐稽徵或法部行政行署所行政行分署核准分期款,正如期履行之案件,不包括在。惟是分期案件,如日後人有任何一期款未如期,且未清之款公告者,另行理公告。
特呼人勿心存,如有欠速,若欠款案件依法移送制行,不加徵金及行用外,如遭公告欠料,更影企及人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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