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我还没有到那种该写回忆录的年纪,不过,我还是想把我着十五年的生活记下来,毕竟,这么多年过去了,写下来免得忘了。
恋的多早叫早恋呢?这个确切数字我不知道,不过在我十岁的时候,到有那么一份似恋非爱的“感情”,不过我觉得这已经够早的了。
那个男孩儿叫瑞,到现在我都没忘记他,他笑起来很好看,有两个很奇怪的酒窝,是即不在脸颊也不在嘴角旁的那种,但与他的脸放在一起,却很和谐。
我知道在这种故事里提到青梅竹马好象很土,但他的确是我的那个……竹马,他跑的很快,在田竞队里也是最快的。但令我奇怪的是,他与田竞队的那帮黑小子们在一起时,总是显得格格不入他太白了,就象水彩画里太白那个颜色,白而发青,听瑞的爸爸说,瑞的身体不好,这一点到与我满像,谁叫我当时的外号叫药包子呢。
我记得与他的很多事情,比如说,我奇迹般的在长跑中及格就是因为他在前面带我跑,那天天气很热,我记得他一边跑在前面一边象我伸手,我记得那长的象猪头一样的体育老师,记得他手中的秒表和那上面显示的数字那个打破我十年来800米记录的成绩5分47秒。
我记得在中午吃小鸡蛋时(那其实是鹌鹑蛋,但我当时不知道名字)他总会强走我的,可不一会儿又会拿出一大把来还给我。他在米饭上用三个小鸡蛋摆出三个点,还创意性的取名为“三点式”,当时年幼无知,还到处炫耀这个新名词,结果引来表哥猿鸣般的笑声。
我们还有很多事,当时在一起玩一种很幼稚的皇宫游戏,就想今天游戏里的叫角色演,那时,我当公主,他就要做王子,我被女生排挤去做太后,他就非要做那个已经躺在棺材里的太皇,有一次,我心血来潮想当骑士,他竟然极力申请做宫女。
……
很多事情很有趣,也很值得留恋,但当人们酒足饭饱之后,宴席还是要散的,瑞还是走了,他事先并没有告诉我,当我看到他上车时,那十年来,我第一次懂得了伤心,他到了地球的另一端,与我用着不同时间的太阳。奥地利,那个陌生的,当时我根本不知道在哪里的地方,却被我深深的爱上了。瑞去的地方,一定很漂亮,就像他的笑容,当时的我是这么想的。的确,那里真的很美,5年后,也就是今天的我,终于有了一次机会踏上那片陌生的异土,面对陌生的国家,陌生的语言,我也见到了陌生的瑞,5年了,他已无法在一群黄种人辨认出我。他已是个被西化的孩子,他的行为优雅,也变的成熟了,我不知道这些年他生活的怎样,也不知道他是何时变的,但我唯一知道的就是,在他变化的同时,我们的距离也原来越远了,远的不是这几千公里的距离,而是心灵的疏远,像在宇宙令一端那般遥远……
是啊,时间长了,距离远了,心
也凉了……
……
我很喜欢听王子与公主的故事,因为他们可以幸福的生活在一起,然而在见到瑞的那一刻,我终于明白,所谓永远,只是一个不确切的数字而已,,没有什么永恒,当公主远去时,王子也会爱上别人。
况且,我不是什么公主。
接下来的日子,我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过去的,还好年纪还小,不懂得什么叫做思念、爱情这些可恶的东西。瑞走了,我只是稍微变的安静一些,我们还是会玩叫做皇宫的那个游戏,只是,当他们都在争吵着当公主时,我再也没有参与,因为瑞走的那一天,我想自己发誓,我不再需要王子,我会做自己的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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