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部邱太三。者徐兆玄/影 分享 facebook 法部邱太三司改委、成功大法律系教授李佳玟投指「在程中充分感受到邱部的耍功力」,造成他人格的侮辱,日前表措烈的明,指「不同意或反者的意抹黑或人身攻,仍然法正化你的主或」。李佳玟也透信件回覆,表示「不是一委另一委的人身攻」、「如果部『耍』字感到受,得被人身攻,我可以道歉。」李佳玟全文如下:瞿召集人、各位委好:星期三的候,由於不延本相的,所以我有花太多回邱部我的指控指教,在此透信件回覆如下:一、不是一委另一委的人身攻1. 邱部代表法部邱部任法部,其在司改是代表的就是法部。既然邱部曾在第五次就察人事表意,其意在我看有前後不一的,或是有有清楚的地方。作司改是的一,同也是家的公民,我想我有利清法部在些的意,看看究竟是我了,是邱部真的清楚(然些已表了,但於我是性,未是等待立法院修法,因此依然值得提供相文件)。竟,察系的人事察是否公正息息相,而行制度下,法部有相大的察人事。既然蔡英文召司改是,而察系的又列入之中,法部的邱太三部有清其些的意。2. 「耍」是否人身攻?「耍」二字是邱部在公合,有媒跟的情下,自己著媒描述自己的用字,我只是「跟著用」。不如果邱部字感到受,得被人身攻,我可以道歉。如果道歉可以邱部回答我的,一民委道歉十次也妨。除了察以及察的任命方式之外,我也想知道,邱部如果要把他不喜的人塞他,就不能要他,邱部口中的「」是指什?法部的相符,那「」的部分究竟是什,可否具明?二、邱部四明的回1. 不同意或反者的意抹黑或人身攻,仍然法正化你的主或。回:我的文章邱部的疑,每一句在之前,都查上一次的,有。邱部指明哪一段是抹黑,至於人身攻的回照前一部分。2.改革是要立基於的全面知理解,不能以「盲人摸象式」自以他所了解的就是全部,就如生病因,再好的方或手,只是加速病情化甚至死亡。回:邱部明(或者法部幕僚代也行),我那一篇文章於察人事的理解有什?不然只是一泛泛指控,人反,明。彷被指控了,被指控者就真的有。3.改革的方案如引用或考外制度或,最好要有法社的比研究。如自己,不能一情或度美化,不能於方案有的前提件基本配套,更不能拿人白老鼠做。回:的,一好的改革不只是外法照全收,要有研究或是法社研究作背。不,姑且不提法部在外提的被害者加、美毒品法庭等制度,在本,法部希望引入日本的人民察查或是日本的副察官制度,同也有提交研究法社研究。在引入副察官的帖,法部花了更多反警察微罪理,但於日本的副察官制度只有一段。在我看,法社或是研究的法,只出在法部方想要阻跟其立不一的提案,但有同要求自己的提案。法部在副察官制度的提案中,甚至一引入制度,造成家多少政,也有清楚交代。司改是即便要察系的老人,好歹要人看一下物清,列一下目表吧?4.於司改,我不是追求想的改革者,更不是要求一步到位的革命者,我只期求在可行的改程中,存有更多步的理念值,因,竟法是一文化象,是社生活的物,是人性的象化,也是法律自身的一化程。回:如果段的意思不是法部只想要一改革,「在可行的改程中,存有更多步的理念值」不是一而已,我想我跟邱部的差不大,同想要兼理想。容我句自我托大的,法部珍惜外部委,外部委是有包袱的人,可以提供的力,促使察系步。其耗很多立,立不一的人就是人,就是打倒察系的,不如大家平心地坐下,彼此交想法。李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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