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千四百六十日子可改很多人事物;改不了的,是我她的情。
就正如她在那歌所唱的一:“外貌早改,境都,情未……”
似水流年眼四年;忘不了的,依然是那天的代芳------梅芳。
本新台本月二十一日起直至三十日,刊登系列文章追我的梅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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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的梅芳
作者:余杰,中立作家。
日期:二零零七年九月二十一日
出:《果日》社
片源:“我的阿梅”站
http://www.mymui.com 目源於白先勇的小《永的尹雪》。在香港的演圈中,梅芳是我最喜的一位人,她的大雅大俗,她的情直率,她在病魔面前高昂的,她「六四」生的情,全都人然起敬。章和在《伶人往事》中描述了若干前人的嶙峋骨,梅芳「牛橡」的著更是青出於於。
中大,市繁,成香港商人和人淘金的「金山」的候,梅芳毫不所。她不懂得的政治理,不在此意形和彼意形之斟酌辨。但是,她良心作出非常清晰的是非判。在她的心目中,光黑暗不能存。
演界和育界人士,然不一定非得兼具人活家的身份。但是,不充制暴政的、忙和,是最基本的底理。人都有自私的一面,但人不能自私到蘸他人的人血吃得津津有味的地步。香港演界不乏此人物,比如公然天安屠有理的影帝梁朝,比如高指摘港人「不」的巨星成。他是以市向的色。即便他演技再高超,我也不再票看他主演的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