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姓人42年前第一任丈夫婚,下1名女,隔年再嫁第二任丈夫,生2子後婚,下2子分4、2,家出走38年。方姓人近年因身不佳,向法院要求3名子女扶,被3名子女拒,台南地方法院定方正理由未扶照之,回她要求子女扶的。

皮屋矽利康60多的方姓人向法院指出,她第一任丈夫婚5年育有1名女,婚改嫁再生2子,第2段婚姻也持不到5年即婚。皮屋矽利康因年事已高,法工作,配偶中低收入老人,有房屋,需租屋生活,生活,因身不,向法院要求3名子女每人每月付她5千元扶。

方女的3名子女均向法院拒母的扶,第一任丈夫生的女指出,她4父母婚,母即家不再心她的生活,未她到任何扶任。



本文引用自: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50828004366-260402

台: barneseis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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