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都不是件容易的事。了久,春夏秋冬去了,那些回好像勒著我脖子般,是在最脆弱的候我的魂再再地被撕裂。的,孰孰,他的深邃眼神比刀利的,我哭得歇斯底里那天,有停止在我旋。因我真的很喜他
曾我以起他的就能忘掉他。後以起他的好才能忘掉他。在才,人不是神也不是佛,有自己想像中那大。於曾出在生命中的人,回是永的,是忘也忘不掉的。
他,他不是一好的男生。我也知道回往只性地去淡化那些口,假他是完美的人。管二十一的我都充缺,我法就恨他。他是改我生命的人,也是我的人。短,他我用情是否真,也我的局有多糟。更人得我失期多、模有多可笑。因小王子也曾反地他的玫瑰。
他曾是我最想呵的玫瑰。只可惜他身上刺,我自私地怕流血,我都必忍地面自己比方多事。走一遭,我得自己也大了。要不是些水堆出的成,我也不是今天人暖的我,立且不未努力的我。
心,分享。就算我已是陌生人,老死不相往,我有的是同一空下的。可能哪一天我他又不小心踏到同一片土地上,搭上同一班,同一手扶梯,踏同一酒吧,或尬地望,望著那曾最炙美眼睛,愣愣地不知道怎。但如何,我是今天有同的答案。希望未的他上是漾著幸福的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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