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三令五申严厉禁止政府职能部门参与或进入房地产开发市场,怕的就是政府职能部门利用手中的职权去做损害人民利益的事然而有些地方的政府职能部门正是利用手中的职权剥夺了合法民营企业的土地、财产权、生存权,置企业于倒闭的境地;同时设置了重重障碍,置企业于有理无处申有冤无处诉的悲惨境地。
哈尔滨市双城兰棱农机具厂座落在兰棱镇中心大市场对门黄金地段。2003年5月份兰棱镇政府盖商品楼需要对哈尔滨市双城兰棱农机具厂实施拆迁。拆迁人是兰棱镇政府(注:兰棱镇政府不能也没有资质作为开发商构建商品楼,兰棱镇政府作为拆迁人本身就是违法)。
被拆迁人始终是弱者。在利益的驱动下,兰棱镇政府,双城市建设局,相互串通,联合操纵,采取种种手段,不认可合法非住宅房屋的存在,不认可合法企业的存在,在没有进行评估,没有给予合法补偿的情况下,强抢企业生产生活资料(价值700余万元),强拆企业房屋(强拆时又导致价值10余万元人民币的生产生活资料被埋葬在废墟里),强占企业土地,致使企业彻底倒闭,至今已造成960万元人民币的经济损失.
2003年8月15日,双城市法院出动警力100多人,执行“武装强拆”;同时,殴打并强行逮捕包括企业法人在内共4人,罪名是“暴力抗法”“妨碍公务”;百姓跪下求情,非但不行,反而被强行拖走了。
强拆后,被拆迁人没有得到安置,企业法人全家只好寄居在四面透风小黑屋里,贫困潦倒,疾病累累。
2004年3月5日,法人因偿还不了一份5万元的债务而被行政拘留7天。
2004年6月18日,企业法人之父亲因遭受不了强拆之打击(着急上火)而致病(脑溢血),又因无钱治病导致死亡,全家陷入悲痛之中。法人之妻因强拆而患精神病,心脏病,又因长时间贫困受凉而患肾病等多种严重疾病,生活已不能自理,达到了致命的边缘。
从拆迁至今,法人全家从未断过上访申诉,但一切都石沉大海。
如此是非曲直十分明了的事情,却由于对方是双城市建设局,通过法律途径却得不到解决,至今已经三年了。
还不知道要等到何年何月,沉冤才能得以昭雪,疾病才能得以治疗。
民营企业: 哈尔滨市双城兰棱农机具厂
法人代表:付其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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