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两天有这么条帖子:/t/676689
另外,微信有这么一条公告,估计是为了配合微信号可以修改的功能吧?
《分账能力调整通知》
尊敬的微信支付商户 /合作伙伴:
微信支付商家分账功能将于 7 月 1 日起不再支持通过微信号添加个人为分账接收方,仅保留通过 openid 的方式添加。同时,将于 9 月 8 日起不再支持通过传入微信号向个人进行分账。对于历史已经通过微信号添加的个人分账接收方,请尽快删除并通过用户 openid 的方式重新添加。
本次调整仅涉及商家分账产品,和微信用户间转账功能无关。
微信支付团队
2020 年 5 月 9 日
另外,微信有这么一条公告,估计是为了配合微信号可以修改的功能吧?
《分账能力调整通知》
尊敬的微信支付商户 /合作伙伴:
微信支付商家分账功能将于 7 月 1 日起不再支持通过微信号添加个人为分账接收方,仅保留通过 openid 的方式添加。同时,将于 9 月 8 日起不再支持通过传入微信号向个人进行分账。对于历史已经通过微信号添加的个人分账接收方,请尽快删除并通过用户 openid 的方式重新添加。
本次调整仅涉及商家分账产品,和微信用户间转账功能无关。
微信支付团队
2020 年 5 月 9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