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1 aidai524 2012-11-15 18:57:45 +08:00 这就是符合中国国情的众酬吗?挺有兴趣的,可是在南京。。。楼主可以考虑多几个城市,比较南京,深圳,成都之类的,程序员也都不少的吧。 |
2 halfblood 2012-11-15 18:57:59 +08:00 想法很好,但仅仅只能是想法…… |
![]() | 3 cabbala 2012-11-15 19:00:05 +08:00 有点沾上非法集资的边了,主要是股东太多 |
![]() | 5 subpo PRO 违法的 |
![]() | 6 liuhang0077 2012-11-15 19:09:18 +08:00 ![]() 想法不错。。 其实我本来也打算弄这种的 不过是想在一个 大的废弃厂房里面然后装修的 硬朗一点 提供设备 全部Mac 光纤接入 等等。。。 好吧让我继续幻想。 |
![]() | 7 horx 2012-11-15 19:09:23 +08:00 @ming 有意思,有意愿.怎么联系你 |
![]() | 9 hippies 2012-11-15 19:22:31 +08:00 有意思 |
![]() | 10 ming OP @horx https://tinyletter.com/1000geek 可以到这里填个邮箱 有新消息我发邮件通知 |
![]() | 11 subpo PRO |
![]() | 12 ming OP |
![]() | 13 linuz 按照新《证券法》和新《公司法》规定,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人数没有上限,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在设立时的股东人数不得超过200人,因为股东人数200人以上的股份公司为公众公司,必须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核准。 |
![]() | 14 ming OP @subpo 股份制有限公司股东数量无上限 (但是发起人上限是200人) 涉及非法集会完全是无稽之谈 我在互联网上如果收集1000人的名单就非法集会了 那v2ex岂不也是非法集会 |
![]() | 16 subpo PRO @ming 不懂法律哈,说不清,我这么说的原因是我认识一个朋友的爸爸,他卖楼都是预售楼,价格便宜,差不多也是几千人集资的规模,后来楼没盖起来,他就被抓啦 |
![]() | 17 unstop 2012-11-15 19:50:34 +08:00 我觉得可以用三级模式来筹资:第一级是核心创始人,出资金额在 1-10万 之间;第二级是联合发起人,出资额在5千-1万之间;第三级是预售会员,50-500之间。将核心创始人和联合发起人的总数控制在200人以内就行了。 |
![]() | 19 jingwentian 2012-11-15 19:55:11 +08:00 @unstop 有道理。但会让预售会员缺乏主人翁的感觉,又成了创始人和联合创始人主导的股份制了。 |
![]() | 21 TerranC 2012-11-15 20:01:02 +08:00 观望一下。。 |
![]() | 23 lovejoy 2012-11-15 20:02:13 +08:00 我记得之前有新闻说就是有人拉了很多人集资自己去盖楼,然后这个要看当地政府有的地方合法有的地方非法,但其实这不是个问题,还是先想这么拉到1000个人吧 |
![]() | 24 ming OP |
![]() | 25 linuz 2012-11-15 20:18:01 +08:00 @unstop 额,打自己脸了,在新公司法的司法解释里,用了”隐名出资人“ 你说的对。一旦出现纠纷其实很难说。 这是我在网上看到的《公司法司法解释三》关于有限公司隐名出资人解读:http://www.fabang.com/a/20110217/245516.html |
![]() | 26 xAI 2012-11-15 20:26:30 +08:00 要想好怎么样在政策允许范围内执行。 |
27 quora 2012-11-15 20:31:07 +08:00 找律师咨询下先.. |
![]() | 28 Kirkcong 2012-11-15 20:35:08 +08:00 看介绍就很扯 首先,谁上海北京跑,出差还住这样的旅馆,看起来很浪漫很geek 可人就是人,很累的时候,也会选择条件好一点的。 这样的想法,看起来很美好,看起来很美好而已。 不认为理想主义有什么不好,但说的这么天花乱坠,需要有人拍拍 |
![]() | 29 won 2012-11-15 20:38:46 +08:00 按我的成本控制算的话50个人就能开起来,后期的维持就要靠再吸引更多人进来才行 关于最多50个股东的限制,股东并不一定要自然人,而且还可以设监理,很容易就避开了。 难点我觉得在最初的50个人如何信任把钱汇集起来 |
![]() | 30 ming OP @Kirkcong 我不觉得这样的地方代表着条件差,我反而觉得传统的酒店乏味别扭。如果真的能做成,我觉得这会是一个很有意思的地方,至少会很酷,比如用APP来开门等等。 另外,介绍中写的出差只是随口说的,要表达的意思就是“去了北京或者上海”,比如参加一个活动或者见投资人只需要一天,可能时间安排了一周,其他的时间,在这样的地方比在酒店会有意思得多。 我觉得理想主义特别好,而且非常非常讨厌中庸乏味的人自己生活得毫无趣味,还去反对别人做有意思的事情。 这件事不管成不成功,从想法到执行每一步都够有意思,即使失败了,也是一次很有意思的体验,我不觉得有什么不可以。 我仔细看了一下我的介绍,不觉得有什么地方“天花乱坠”,故在此不作反驳。 |
![]() | 31 liangjie123 2012-11-15 21:02:06 +08:00 @ming 留邮箱那个网站打不开。我就直接回复给你吧。[email protected] 我在北京 |
![]() | 32 ming OP @liangjie123 这个地址应该可以打开https://tinyletter.com/geekhostel 临时换了个地址 不好意思 邮箱我帮你提交了一下 要麻烦你去确认订阅 |
![]() | 33 ming OP @Livid 网址规则好容易出错啊 https://tinyletter.com/geekhostel (似乎必须前后空格才可以) |
![]() | 35 ming OP @acgism 据《集会游行示威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集会,是指集于露天公共场所,发表意见、表达意愿的活动。 这事儿和非法集会一点关系都没有。 非法集资有风险,但是我相信这个事情不会被捅,因为事情本身没有受害者,你如果觉得我们不靠谱,大可以退股或者绕道而行,没有受害者的犯罪本身就是扯淡。 |
![]() | 36 litchiliu 2012-11-15 21:28:12 +08:00 玩玩可以,但别搞大。 |
![]() | 38 acgism 2012-11-15 21:40:14 +08:00 @ming 不好意思,我看清楚,我的理解是你是要搞青年旅店? 要牌照吧? 一旦涉及些,就了,民主值董事?不好意思,你得的股份多的人,你一人一票? 在署文件?科技展到在,就算不作文,也是得名吧 少年加油吧 = = |
![]() | 39 ming OP @acgism 本来发这个想法出来是想大家发挥想象力 一起讨论这个项目怎样可以更有意思 结果大家都在讨论法律风险的问题 我觉得这就已经足够证明我们的法律本身就已经有问题了 法律本来是保护我们的 现在变成我们恐惧的一个东西了 因为这些莫名其妙的恐惧 我们不敢做好多事情 要我说 如果我们这个项目能成功 兴许我们能一起推进法律变得更加合理 我们都说这是一个“神奇的国家” ,如果我们能做一点点的小事情让我们的子女生活在一个不那么神奇 |
![]() | 40 ryanliketea 2012-11-15 21:42:56 +08:00 我觉得可行,预先报个名。。希望到时候有钱。。。 |
![]() | 41 ming OP @acgism 1.你还是没看清楚 没有大股东 全是小股东 所以一人一票是根本原则 ; 2.经济上的问题自然有解决的方法,几百人的公司能分好红,1000人就分不好了? 3.各种牌照是执行层的事情,这个到时候自然有办法解决。 4.在线签署只是意向书,电子签名是合法的。最终的协议是要签署纸本协议的。 |
![]() | 42 cabbala 2012-11-15 21:49:39 +08:00 @ming 假如旅店运营失败,亏损了,怎么退股?如何保证公司实际控制人不转移资产? 而且还要去有关部门做审批,你要牢记一点,天朝的有关部门做事的动机只有一个:不负责任。假如因为你的旅馆运营失败酿成群体性事件或者在网上一帮人喊着退款,闹得沸沸扬扬的,监管部门没有责任?官员最怕的就是担责任,这也是国内好多各种先驱性的尝试都直接被拍回的原因,NGO,民间慈善机构无不如此。。 至于“兴许我们能一起推进法律变得更加合理”,只能呵呵了,你和我们都没有立法权,凭啥改变法律。。 |
![]() | 43 cabbala 2012-11-15 21:53:28 +08:00 @ming 全是小股东的话,如何保证实际控制人不转移资产。普通公司,小股东可以把公司交给大股东聚集的董事会负责,公司亏损 大股东吃亏最多,所以他们比较上心。现在要把公司交给只出资5000块的人打理,如何保证信任关系呢,空手套白狼怎么办。 至于怎么转移,方法就多了。。。 |
![]() | 45 liuyl 2012-11-15 22:03:36 +08:00 照片上是哪个地方?看起来不错 |
![]() | 46 ming OP @cabbala 1.失败是必然存在的风险,如果全体投票,决定解散公司清算资产,那就清算资产,按照每个人的出资比例把钱退回。 2.实际控制人你是指“管理层”?管理层怎么可能有权利转移资产呢?公司预算有董事会,还有全体会员,现代企业管理面对这些问题都有解决方案啊。 3.有关部门审批你是指工商注册吗?我完全是合法注册,请问工商部分要因为我这200个发起人是在网上约的而拒绝你注册吗? 4.推进法律进程从来就不是高居庙堂那群老头子的事情,如果民间没有力量去推动,法律永远都不会合理。 5.公司财务全部在内部社区公开,你想在1000个聪明的互联网人眼皮子底下转移资产? |
![]() | 50 underone 2012-11-15 22:25:09 +08:00 豆瓣某小组不是就这样集资办了个咖啡馆?现在也不知道情况如何了。。 |
![]() | 51 qq286735628 2012-11-15 22:29:03 +08:00 @underone LZ就是说的那个咖啡馆,然后由此想到做这个 |
![]() | 52 underone 2012-11-15 22:30:24 +08:00 @qq286735628 呃。。是一个事啊。。我怎么记得豆瓣那个都是好几年前了。。 |
![]() | 53 qq286735628 2012-11-15 22:36:48 +08:00 |
![]() | 54 dreamer 2012-11-15 22:37:37 +08:00 ![]() |
![]() | 55 Ricepig 2012-11-15 23:25:11 +08:00 其实股东众多的问题,可以考虑用发廊常用的“办卡”模式解决,哇哈哈哈 |
![]() | 56 Muninn 2012-11-15 23:29:14 +08:00 人多了我估计确实会困难好多 那是组织1000个人啊。。。 和100个的难度真不可同日而语 制定最初的制度着实要费好多脑细胞 还好做IT的都有一定的逻辑性 也许可以制定出比较自洽的并且能够不阻碍自身发展的制度 就像成立一个国家开始定宪法一样难。。。 |
![]() | 57 underone 2012-11-15 23:34:09 +08:00 @qq286735628 完了,我记忆又出问题了。。。(o_o) |
![]() | 58 Muninn 2012-11-15 23:42:38 +08:00 我估计最烦的就是互联网人都不习惯做实业 需要和那么多的局啊所啊整天打交道 最后筋疲力尽 如果一个或者多个善于这些交际的人被聘做经理---其实经理不一定管用 人家各种局上门来还不都找老板啊。。 那这个经理和一大帮Geek的交际不知道会不会顺畅 |
![]() | 59 ming OP @Muninn 我打算用技术方法来解决1000人沟通的问题 。制度设计是很有意思的事情,我们刚好现在就是设计这件事,真的有设计一个国家的宪法的感觉,很过瘾。管理是职业经理人做的,我们用干干净净的方法来做实业,我相信这么多聪明人在一起想要把一个合法的生意维持下去还是有机会的。 |
![]() | 60 Muninn 2012-11-16 00:24:31 +08:00 @ming 反正我肯定是感兴趣的 另外还想到个问题就是Geek们三分钟热度的问题 非核心成员当然无所谓 适当的时候投票就可以了 可是---这事儿总是要一个或者几个活跃的人来组织的 万一短时间内这几个热心的人同时突然失去兴趣了 不是连股东大会都组织不起来了么:) 这个风险不知道该怎么规避呢 |
![]() | 61 zhy0216 2012-11-16 01:09:35 +08:00 @ming 我觉得1000个人有点多. 毕竟这个社区也就几w人的注册量? 而这种事100个人也就有那个1个2个的真正拿出钱来的. 毕竟5000块都一个月工资了吧. 学生党就更不用说拿不出钱了... 当然我是感兴趣的... |
![]() | 62 darasion 2012-11-16 01:30:41 +08:00 不管是集资还是集会,在我朝只要聚集就是非法~~ |
![]() | 63 soolby 2012-11-16 08:53:07 +08:00 1、集资要备案 2、在大连我会更有兴趣 |
![]() | 64 brucebot 2012-11-16 09:16:22 +08:00 ![]() Gurudigger .com 的0X65咖啡馆还在弄呢,已经很久了,不好做的。不过他是700rmb一人,余下的mike自己找。 |
![]() | 65 sangwei 2012-11-16 09:46:37 +08:00 有意思,想参与 |
![]() | 66 picasso250 2012-11-16 10:37:56 +08:00 有意思,楼主是个理想主义者,我也是,所以特别希望楼主能成功。 但是……现在没钱。 |
![]() | 67 newblue 2012-11-16 10:41:55 +08:00 鼓励尝试,有好的想法应该设法去实践,一个想法不同的人去执行,会有不同的结果,希望你能做出成绩来。 作为管理层,不管是否民主选出来、不管项目成功与否,都必须负起责任,做生意不是赚就是亏,但既然作为管理层去执行项目,获得权利的同时也应该负起应有的责任,最不应该的就是事后推诿责任。 要说5000块,说多也不多,但投资人最怕的是自己的钱打水飘了,把钱乱花出去,结果就是没结果。另外项目的资金是否可以分期进行?如果前期就需要500W的话,后面运营的资金如何解决? |
![]() | 69 ming OP |
![]() | 70 rainx1982 2012-11-16 12:31:09 +08:00 有点意思,表示支持,你在长沙么? 我前几天刚去过,感觉长沙的互联网公司很少,湖南农业大学那边有一个到会网,你了解么?感觉你们的设计风格还挺接近的。 |
![]() | nbsp; 71 newblue 2012-11-16 12:47:12 +08:00 @ming 如果可能的话,考虑资金分期到位,如果到后面有人不打算继续投入,就将其股份按照该阶段总投资进行比例稀释或者退股。这样灵活性和吸引力会大一点,就是操作上会增加复杂度。 |
72 halfblood 2012-11-16 13:11:23 +08:00 哎…… 哎…… 出差都是公司行政安排好的酒店,这些酒店一般都和一些大的企业有协议,便宜点,哪里会让自己挑啊! 如果出差了还自己出钱住IT酒店,几个人会干??? 如果是自己平时去玩,为什么要住IT酒店。 楼主的问题为什么要和IT扯上关系,其实没什么关系,就是创业而已! 而且这种创业的方法根本行不通!!! 自己查查相关规定就知道了…… |
![]() | 73 ming OP @halfblood 1.关于出差的问题我已经解释过,在此不再解释。 2.我有我自己的创业项目,这不是创业,这是一个很有意思的项目,这是一次社会实验。 3.之所以选择互联网圈子里的人是因为相信互联网人的智慧和乐趣,不过看起来您理解的IT人全是苦逼码农,我觉得这也是一个筛子,苦逼码农不应该加入的这样一个项目中来,不然会让项目变得很无趣。 4.我查了相关规定 没有发现明显违反的法律啊 要不您指点一下? |
![]() | 74 icerunz 2012-11-16 13:38:36 +08:00 ![]() 支持一下,观望ing |
75 haokaixin 2012-11-16 13:53:32 +08:00 好可爱的楼主,干好自己创业项目吧。 如果缺钱不妨找银行。 |
![]() | 76 paloalto 2012-11-16 14:05:05 +08:00 擦擦擦擦。还嗦什么,走起吧弟兄们! |
![]() | 77 reus 2012-11-16 14:12:00 +08:00 就算法律上没有任何问题,你也做不好的。拿5千出来给你交学费,聪明人不会做这样的事 |
![]() | 78 romisanic 2012-11-16 14:44:10 +08:00 |
![]() | 79 ming OP @romisanic 订阅消息可以到这里填个邮箱 https://tinyletter.com/geekhostel 我已经帮你填好 需要你收邮件确认一下订阅 |
![]() | 80 batilo 2012-11-16 16:37:02 +08:00 这个是不是有非法集资的倾向了. |
![]() | 81 ming OP |
![]() | 86 liuxurong 2012-11-17 00:46:13 +08:00 公司玩民主 = 猩猩玩宾周 |
![]() | 87 danaduo 2012-11-17 18:00:02 +08:00 喜欢这个概念 |
![]() | 88 shaufan 2012-11-19 04:41:14 +08:00 对LZ的计划不感兴趣,因为没条件加入。但对LZ非常感兴趣!支持!我也有些疯狂的idea但还不知道要怎么说出来。 |
![]() | 89 zjxubinbin 2012-11-19 10:52:21 +08:00 如果我一个人出资5W,是不是我就可以占1%的股份? |
![]() | 90 ming OP @zjxubinbin 我也在考虑要不要接受认筹多股 我最初的想法是 大家都平等 每个人出同样多的钱 享受同样的权益 承担共同的风险 |
![]() | 91 Muninn 2012-11-19 23:55:44 +08:00 |
92 haokaixin 2012-11-22 21:15:06 +08:00 好吧楼主,也许我的表达方式有些问题。 人生很短暂,也许你觉得有疯狂的想法就努力去实现很值得称道,但是现实社会是有其运行法则的。 既然你愿意努力,不如把精力放在有可能实现的事情上,我想这是我想表达的本意。 |
![]() | 93 qiudengfeng 2012-11-22 23:01:56 +08:00 哈哈,终于有人这么做了,这样的店赚钱真是其次,关系、资源才是重点。 |
![]() | 94 ming OP @haokaixin 我看到开头几句以为你要说 人生很短暂 应该为疯狂的想法尝试一下 不然来这世上岂不空然无味 .... 原来你要来劝我回归现实啊.... |
![]() | 95 CoderGeek 2012-11-23 08:56:48 +08:00 @liuhang0077 奋斗里的那个 我从小也想搞 |
![]() | 96 CoderGeek 2012-11-23 09:03:37 +08:00 @ming 我没问题 本人19刚转正 过几个月攒点钱就行 我在海淀 工商局什么的都很近 很好的想法 就是1000人 有点不现实 貌似 |
![]() | 97 bearcat001 2012-11-23 09:26:44 +08:00 如果法律上不触碰红线的话,这个想法真不错,顶楼主,已发邮箱 |
![]() | 98 loveminds 2013-01-19 19:35:29 +08:00 参考下 胶囊旅馆 |
![]() | 99 wangjian 2013-04-02 16:33:11 +08:00 一定要,棒点子 |
![]() | 100 Comdex 2019-02-18 13:13:21 +08:00 via Android 楼主现在干得怎样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