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电信一直在更新系统,连深圳也无法避免横祸,电子版合约上已经统一修改为"超过 50GB 部分将根据网络情况适当调整速率至不高于 1Mbps (以确保用户基础使用如网页浏览、文字聊天等为优先),次月恢复;",前几天看还是不高于 3.1Mbps 的.搞笑的是倒数第二行还说"3 )套餐资费的有效期为 2 年,到期时中国电信可调整相关资费内容,如双方无异议自动续约 2 年,顺延次数不限。",说好的有效期两年还可以这么偷偷随便修改合约内容的?别说商量,连通知都没有就随意偷偷修改合约内容,电信也太恶心了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