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62 Level5 Jul 3, 2018 1 捋了捋整个事情:
1.首先是 LZ 日常在某停车场作为一般月租用户(200 元).
2.某次 LZ 忘了交月租,导致计费了 114 元,找停车场管理员商量
3.按照惯例(没明文规定,大部分停车场一般做法),在补交了月租后前面计费的清空,且停车场的一位管理员(保安)已经答应按照惯例来处理此事
4.事情本应该到此结束.第二名保安出现(物业人员裙带亲属,具备一定"权利"),否决了前面那位保安做法(惯例做法),坚持在补交了月租后还要收取已经计算了的十几天的停车费用.
5.LZ 对此违反惯例前后不一致且出尔反尔的做法提出异议,与[第二位保安]出现争论.(期间内容态度不详).
6.[第二位保安]突然提出不租给 LZ 停车位(无依据,未说明理由),并且通过某种方法让物业管理处按照他的意思做了.LZ 无法续租.
--------------------------------- 整个事情大概过程如此,不足请 LZ 继续补充。
事情逻辑梳理:
1.在第三点步骤的时候事件本应该结束,停车场管理员(第一名保安)按理应该是代表了物业方与车主签订了(口头协议),理应按照惯例处理。
2.第四点步骤的(裙带关系保安)出现,提出在续费月租后任然收取已计算的 114 元停车费。有无具体停车场明文规定?如果有,则可按照规定处理无疑义。如果无,虽然说理应按照惯例处理,但也需要与停车场方商量,且对方有权提出异议。但在此前停车场的第一位保安已经代表停车场方与车主约定了(口头)协议,理应该按照约定内容(惯例做法)来处理,除非约定内容明显违背了停车场的明文规定。
3.在第四点中(裙带关系保安)代表停车场提出不租给 LZ 月卡,是否有相关规定可以依据?如果有,请对方拿出来,如果没有,停车场方无正当理由拒绝租给 LZ,涉及歧视,可以从消费者权益保障法寻求帮助.
总结:无论对方是第一保安,第二保安,物业方也好,对于 LZ 来说应该看成一个整体,他们任何人所做所为应当代表停车场管理方.做的任何事情必须合法合理,如果他们做的事情有条款,好,请拿出讨论,看看是否合法合理.
当然 LZ 有两个选择,一是在[关系保安]面前低头认错,给点好处对方,或许能获得对方网开一面,给你续租.
二是坚持条款理据,对方做决定得拿出法理依据,揭示对方出尔反尔,想侵吞多 114 元,让官方(居委会、公安、甚至走法院),当然按照国内目前人情世故是不可能再在此地方停车的,只能另寻地方。
整个事情看来 LZ 并没有任何违背法理的地方(除了第五点争论期间是否涉及人身攻击,侮辱以外),至于是否向小人屈服“圆滑处理”,还是选择内心坚强一些,坚持法律正义,不让贪得无厌小人得志,取决于 LZ.
个人看来,一开始为了好处很大概率选择前者方式处理,但细想下来,自己真的愿意为这种贪得无厌、出尔反尔、不讲法理的人低头吗?这事儿即使过去了心里能过去这个坎吗?默认这个世界“规则”就是如此黑暗吗?想想,还是觉得后者更让心里更加光明顺畅一些,选择后者的道路崎岖,但至少能驱逐自己内心一份黑暗。 |